滨海县中医院水及水路维护、电及电路维护、氧气及管理维护等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18-12-20 15:54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中医院委托采购的水及水路维护、电及电路维护、氧气及管理维护等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水及水路维护、电及电路维护、氧气及管理维护等服务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及工作要求等详见附件一。
  2、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壹年(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电力法》《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滨海中医院水、电、医用氧气,对水、电、空调设备等保养和维护,医用氧的采购、储存、搬运及使用的管理。加强水、电、空调设备、医用氧气管理,确保水、电、医用氧气供给和水、电、空调设备、医用氧气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4、工作地点:滨海县中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5、预算金额: 24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所投的医用氧气的供应商必须是取得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医用氧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医用氧经营企业。
  4、投标人拟投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由电工作业人员和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组成,(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所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均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均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组成员社保证明,(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 12月20日起
  2、领取地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0JHXUxPSlahZdNfYDdVLw
  提取码:zp5o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骆成、手机号码: 13270090666)。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月10日15时00分00秒。 
  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具体的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二。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价为中标价,将中标价按服务期限12个月(一年)均分,每月支付中标人的费用为扣除招标人当月缴纳的实际发生的用水、用电费之外的费用(如出现当月缴纳的实际发生的用水、用电费多于每月应支付中标人的费用,差额由中标人补足)。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当月服务费全额发票。无任何利息补偿,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提出。
  招 标 人:严开江   15365748256
  代理机构:骆  成   13270090666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部门提出。
  财政部门: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15—84190191
  联系地址:滨海县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029室

 

 

滨海县中医院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项目招标内容及工作要求综合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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