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城西育才西路以北,育才大沟以东。
2、工程概况:滨海县第三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用地面积约70亩。规划建设规模约3.4万㎡(包括配套用房),设急诊部、门诊部、医技部、住院部、保健、临床、康复、辅助(医技)、行政、后勤服务、道路、景观绿化等,本项目建安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土建(不含桩基)、安装(含一般水电安装、暖通空调、电梯、消防、智能化、亮化等)、室内外装饰、室外景观绿化等室外附属及本工程所有配套项目的监理服务。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部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等为依据(不含本工程已完工程量估算价4000万元及各类医疗设备设施)。
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 540 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投标人自行考虑工期延误需增加的费用,竣工结算时类似因工期的延误而导致监理费用的索赔一概不予认可。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监理费估算价格:约1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于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监理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业绩未加盖备案章又没有出具上述有关部门证明的,该业绩必须为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投标时需同时提供该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指标(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项目。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项目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监理人员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监工程项目处理;在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勤管理,中标后不得更换。
(7)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监理员不少于3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3)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并确保根据项目需求随时增加人员,满足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 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江苏承接监理业务统一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核验盖章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省内(盐城市外)工程监理企业跨区域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按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地方性法规与之相冲突的,以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件规定为准。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17年7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项目合同备案及施工现场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时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执行,并保持完全一致,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备案,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招标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进入滨海建筑市场,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6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因不可抗力且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单位: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374,(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尚不稳定,请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携带汇款凭证,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如显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核查;如显示保证金未缴纳的,则须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予以核查,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84198010。
5、付款方式:
本工程监理费实行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及幅度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招标人约定初步付款计划如下(招标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监理服务人员进场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监理服务费,每次付至监理范围内完成的建安工程造价乘以中标费率所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的70%(每次付款按审计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费为收费基准价);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委托人支付至监理范围内完成的建安工程造价乘以中标费率所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的80%(按审计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费为收费基准价);
(3)完成监理资料归档和工程结算后10天内,付至监理费总价【(经审定的工程建安总价-4000万元)×中标费率】的95%;
(4)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10天内将剩余的5%全部支付完毕(无息)。
七、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人员配备、监理企业奖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者不止一个,则得分相同中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者不止一个,则由公证人员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
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C)计算:
1.1投标报价低于通过资格审查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85(低于该值的投标人也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1.4投标函中未填写投标报价的或投标报价填写不规范的;
1.5经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不一致的。
2.评标基准价(C)计算方法: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参加评标基准价(C)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C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参加评标基准价(C)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最高限价为B(即最高投标限价),Q1、Q2为权重系数。则:评标基准价C =A×K1×Q1+B×K2×Q2。
Q1=1-Q2,Q2 取值35%;K1 的取值范围为97%、98%;K2 的取值为85%。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C)确定后,将不随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注:评标结束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三)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书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无效标书条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根据评标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等级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废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 |
约定要求的人员一致 | 经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 |
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2.1投标报价69分
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9分。
2)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均为费率。
2.2监理方案20分(得分区间18-20分)
监理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18分,监理方案中缺少评审要点的,该评审要点不得分。另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本项目评审要点及评分区间分别如下:
1)质量控制方案(3.6-4分);
2)进度控制方案(3.6-4分);
3)安全控制方案(3.6-4分);
4)投资控制方案(2.6-3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2.8-3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1.8-2分)。
注:为增加监理方案评审保密性,现监理方案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监理方案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2.3人员配备8分
(1)总监理工程师(3分)
1)总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5(含5年)-10年(不含10年)的,得0.5分;总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0(含10年)-15年(不含15年)的,得1分;总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5年以上(含15年)的,得1.5分。(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签发年限算至开标之日,按总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最高年限算一次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的,加1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5分):有市政公用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加1分;有给排水类或电气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加1分;有暖通空调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加1分;有装饰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加1分;有通信智能化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加1分。(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专业”以证书中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或培训专业为准,同一专业有多人或同一人员有多专业只加一次分,不重复加分)。
2.4奖项1.5分
企业承担的建筑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得0.3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1年;省优得1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2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得 1.5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3年。
注: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计分。计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有效期自投标人投标资料中提供的证书或者文件上的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如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2.5类似工程监理业绩1.5分
1)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物流仓储。 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的监理业绩,每项加0.5分,最高加1.5分。
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业绩未加盖备案章又没有出具上述有关部门证明的,该业绩必须为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投标时需同时提供该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指标(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四)其它
1、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如发现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个,使得投标缺乏竞争的,评委会可以决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
2、本评标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3号
联系人:张凯
电话:1348520818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东座3A楼
联系人:丁明
电话:13770083366
电子邮件:911090513@qq.com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