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2018年9月3日县委关于交通相关事宜会办意见,G15沈海高速公路S328移建互通工程预可、工可、初步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G15沈海高速公路S328移建互通工程预可、工可、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15沈海高速公路S328移建互通工程项目位于苏北灌溉总渠北侧滨海县城东南方向,是实现S328改线与G15高速交通转换的重要节点,它的建设对于保证区域路网衔接的合理性、优化互通节点布局,服务主城南部交通出行、缓解G15滨海互通交通压力,提高区域运输效率、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该项目拟采用单喇叭互通形式,设收费站1座,总投资约1.7亿元。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由以下两部分内容组成:
(1)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稳评、环评、涉土等一切专题研究工作;
(2)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收费土建、交安、通信、监控、收费、供电照明、收费站房建、绿化以及其他沿线设施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向地方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做好报批手续直至取得相关批文(招标人根据需要予以配合)、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2.3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预可、工可(包括专题研究)周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5天;
(2)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周期:自工可方案通过审查之日起45天;
(3)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
2.4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项目位置地图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企业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条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含收费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人员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类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类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分项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稳评、环评、涉土等一切专题研究可由中标单位委托符合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进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5日上午8:30至2018年10月19日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 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现场考察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理,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的所有安全问题。
6.评定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5日09时00分00秒。
6.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
18楼西首1808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10.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98978
11.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 标 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468号
联 系 人:康雪丽
电 话:15895107135
招标代理: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华邦国际西厦B区502
联 系 人:陈静
电 话:15061658958
日期: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