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港大道二期(G204至人民路北延)、站前路工程(公园西路至327省道)、站东路工程(新安大道至站前路)、人民路北延(上跨沈海高速连接线至公园东路)、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至站前路)等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已经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海港大道二期(G204至人民路北延)、站前路工程(公园西路至327省道)、站东路工程(新安大道至站前路)、人民路北延(上跨沈海高速连接线至公园东路)、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至站前路)等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海港大道二期(G204至人民路北延)、站前路工程(公园西路至327省道)、站东路工程(新安大道至站前路)、人民路北延(上跨沈海高速连接线至公园东路)、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至站前路)等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滨海县境内。招标内容为:①海港大道二期(G204至人民路北延)工程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起自于人民北路,向西跨响坎河,终点与G204交叉,是站前路与G204横向通道,路线全长约7.280km。项目全线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60m。路基标准断面布置形式:4.5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4m侧分带+11.5m机动车道+中央分隔带10m+11.5m机动车道+4m侧分带+5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②站前路工程(公园西路至327省道)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路线起于与公园西路平面交叉处,向东与公园东路、站东路交叉后,路线继续向东,终于与S327平面交叉处,路线全长约3.325km。项目全线按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45.0m。路基标准断面布置形式:3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0.5m路缘带+10.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5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10.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2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③站东路工程(新安大道至站前路)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站东路(新安大道至站前路)线位起点与新安大道交叉,向南下穿连盐铁路,终点与站前路交叉,路线全长1.246km。项目全线按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km/h,路基宽度35.0m。路基标准断面布置形式:3.5m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带+0.25m路缘带+7m机动车道+0.25m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0.25m路缘带+7m机动车道+0.25m路缘带+1.5m侧分带+4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④滨海县人民路北延(上跨沈海高速连接线至公园东路)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人民路北延(上跨沈海高速连接线至公园东路)起于在建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段)东端头,终于人民路北延(公园东路段),路线全长0.352km。项目全线按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50.0m。路基标准断面布置形式:2.5m人行道+1.5m纵向绿带+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0.5m路缘带+10.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5.0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10.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2m侧分带+5m非机动车道+1.5m纵向绿带+2.5m人行道;⑤滨海县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至站前路)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至站前路)起于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段),终于站前路,路线全长0.389km。项目全线按双向4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33m。路基标准断面布置形式:2.5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带+0.5m路缘带+14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1.5m侧分带+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
3.设计范围
海港大道二期(G204至人民路北延)、站前路工程(公园西路至327省道)、站东路工程(新安大道至站前路)、人民路北延(上跨沈海高速连接线至公园东路)、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至站前路)等中分带、侧分带、行道树、各条道路两侧各30米宽景观绿化、节点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配合编制工程量以及招标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交、竣工验收等配合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设计周期:
(1)开标前完成现场踏勘、现状数据调研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形成投标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修改完成并提交报审设计方案。同时中标人将报审设计方案配合招标人报相关部门审定,最终确定审定的设计方案。中标人在7个日历天内需根据评审意见和设计任务书要求对方案进行整合修改定稿;
(2)中标人在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所有设计图纸。
注:以上日期要求如因招标人原因可延期,但无论设计方案评审调整多少次,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补偿,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将此项费用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因中标人原因,每延误一天工期处中标人违约金5000元。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园林类专业的,则以学历证书上专业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2年元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景观绿化设计项目的业绩的合同原件。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至开标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若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若项目负责人是返聘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退休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返聘合同原件。
5. 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以提供网上查询的截图,查询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4日上午8:30至2018年1月10日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05室
3.投标人代表凭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招标文件的费用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七、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缴纳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进帐单、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八、付款方式及投标费用补偿
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付合同价(中标价)的20%设计费;施工图提交后再支付合同价(中标价)的50%设计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中标价)的95%设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费用一律不予补偿,并且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最高者不止一个,则以报价最低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最低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投标报价(45分)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45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C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设计方案(55分)
设计方案的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评分细则具体如下:
(1)设计理念(4-5分)
设计理念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文化内涵,富含特色文化元素。
(2)设计指标(4-5分)
符合设计任务书提出的指标要求,充分满足场地条件、功能需求及规划条件。
(3)总平面布局(8-10分)
整体布局合理,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足交通流线要求,适当进行人工造坡及微地形处理,高低错落有致,丘平结合。
(4)功能分区(4-5分)
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满足招标要求,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顺畅,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合理考虑海港大道二期(G204至人民路北延)、站前路工程(公园西路至327省道)、站东路工程(新安大道至站前路)、人民路北延(上跨沈海高速连接线至公园东路)、人民路北延(公园南路至站前路)等地域文化特色。
(5)景观园林设计(12-15分)
设计要求突破常规,引进先进的景观园林设计理念,大胆创新,使本项目的最终景观效果成为给人浑然一体的、耳目一新的集嗅觉、听觉、视觉于一体的空间;还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6)生态环保设计(4-5分)
设计要求强调生态环保意识,营造开放的、易于亲近的自然空间
(7)方案可操作性(4-5分)
方案设计符合实际需求,经济合理,须考虑实施过程中客观条件是否允许,是否便于操作。
(8)投资分析,投资计算内容完整、全面、基本准确。(4-5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将所有评委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设计方案得分。
十、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30万元。本次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经评审确定为中标人的,须承担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该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的费用,以及设计变更、施工阶段服务、交、竣工验收、技术交底、利润、风险、税金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康雪丽
手 机 :1589510713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雨忆 手 机:13485206594
电子邮件: hsdl208@126.com
十二、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98978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附件:设计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