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职业技能培训流程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1 18:12 来源: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对象

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

(二)培训要求

技能等级类培训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培训课程要基于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内容设置,一般包括通用素质、专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内容。初级工培训不低于40课时、中级工和高级工及以上培训不低于56课时的参考课时数安排培训教学工作,且实操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一般不低于60%,培训45分钟为1课时。

(三)补贴标准

实行阶梯性补贴管理。对取得专项能力证书和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根据工种类别A、B、C类分别给予培训补贴。A类分别为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B类分别为600元、800元、1200元、1800元;C类分别为4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

(四)培训申请程序

1.开班申报:备案培训机构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长、培训方式、课程设置、场地设施、师资安排)、培训学员花名册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等相关申报材料,申请培训开班。

2.培训实施:培训机构执行教学计划,培训过程中接受监管,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教学计划有重大调整的需提前报备。

3.考核:机构在培训结束前一周提交考核申请,协助考核部门做好考务安排。

4.补贴申请:培训机构向县人社局职建科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证书复印件、代为申领协议、基本账户信息等材料。

5.培训资料保管:培训机构妥善保管培训组织和管理资料五年,以备查验。培训组织资料包括培训教案、培训授课日志、课程试卷等;培训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培训台账、培训方案、培训日常检查记录、培训进度检查记录、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等。

二、创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

有培训需求的各类适龄城乡劳动者。

(二)培训要求

培训课程要基于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等方面内容设置,一般包括通用素质、专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内容,总课时不少于24课时。

(三)补贴标准

创业意识培训350元,创业能力培训1000元。

(四)培训申请程序

1.开班申报:备案培训机构登录实名制补贴管理系统,提交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长、培训方式、课程设置、场地设施、师资安排)、培训学员花名册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等相关申报材料,申请培训开班。

2.培训实施:培训机构执行教学计划,培训过程中接受监管,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教学计划有重大调整的需提前报备。

3.考核:机构在培训结束前按文件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4.补贴申请:培训机构凭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明和证书复印件、代为申领协议、培训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资料,向县人社局职建科申请。

5.培训资料保管:培训机构妥善保管培训组织和管理资料五年,以备查验。培训组织资料包括培训教案、培训授课日志、课程试卷等;培训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培训台账、培训方案、培训日常检查记录、培训进度检查记录、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等。

三、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本县各类中小企业新录用参保职工。

(二)培训要求

对企业新招用人员,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培训课程基于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内容设置。

(三)补贴标准

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培训申请程序

1.备案:企业在培训开始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备案,提交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长、培训方式、课程设置、场地设施、师资安排),营业执照,培训学员花名册和基本身份类证明等相关申报材料。

2.培训实施:企业执行教学计划,培训过程中接受监管,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教学计划有重大调整的需提前报备。

3.考核申请:企业在培训结束前7个工作日提交考核申请(培训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开班备案时申请),企业内部做好考务安排。

4.补贴申请:企业向县人社局职建科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信息。

5.培训资料保管:企业要将培训组织和管理资料妥善保管五年,以备查验。培训组织资料包括培训教案、培训授课日志、课程试卷等;培训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培训台账、培训方案、培训日常检查记录、培训进度检查记录、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等。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一)培训对象

本县各类中小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

(二)培训要求

每个班的学徒一般不超过50人,培训课时原则上以400课时/年为基准确定,实践类课程课时数一般不低于总课时数的60%。培训课程基于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内容设置。课程类型一般分为通用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操作技能课程等三类。

(三)补贴标准

培训期限1-3年。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后,根据实际培训期限(不超过备案期限),按照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给予培训补贴。

(四)培训申请程序

1.备案:企业在培训开始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备案,提交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书、学徒培训方案、培训学徒名册、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补贴申领表、信用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等材料。

2.培训实施:企业执行教学计划,培训过程中接受监管,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教学计划有重大调整的需提前报备。

3.考核申请:(1)课程考核。每门课程结束后严格按照培训方案规定的课程评定办法实施考核。(2)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工作绩效考核。由企业根据学徒在培训期间的实际表现评定。(3)职业技能评价。企业培训结束前一周提交考核申请,协助考核部门做好考务安排,接受监督。

4.补贴申请:企业向县人社局职建科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信息、培训组织和管理资料、培训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5.培训资料保管:企业要将培训组织和管理资料妥善保管五年,以备查验。培训组织资料包括培训教案、培训授课日志、学徒日志、课程试卷等;培训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培训台账、培训方案、培训日常检查记录、培训进度检查记录、培训满意度调查表、企校沟通会议纪要等。

五、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一)培训对象

本县各类企业参保在职职工

(二)培训要求

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培训,培训课程基于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内容设置。

(三)补贴标准

实行阶梯性补贴管理。对取得专项能力证书和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根据工种类别A、B、C类分别给予培训补贴。A类分别为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B类分别为600元、800元、1200元、1800元;C类分别为4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

(四)培训申请程序

1.企业申请

(1)备案:人社部门备案过的自主等级认定企业在培训开始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备案,提交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长、培训方式、课程设置、场地设施、师资安排)、营业执照、培训学员花名册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等相关申报材料。

(2)培训实施:企业执行教学计划,培训过程中接受监管,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教学计划有重大调整的需提前报备。

(3)考核申请:企业在培训结束前一周提交考核申请,协助考核部门做好考务安排。

(4)补贴申领: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可自行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者江苏智慧人社APP领取补贴。

(5)培训资料保管:企业要将培训组织和管理资料妥善保管五年,以备查验。培训组织资料包括培训教案、培训授课日志、课程试卷等;培训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培训台账、培训方案、培训日常检查记录、培训进度检查记录、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等。

2.培训机构申请

(1)备案:培训机构在培训开始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备案,提交企业委托培训协议、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长、培训方式、课程设置、场地设施、师资安排)、培训学员花名册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等相关申报材料。

(2)培训实施:培训机构执行教学计划,培训过程中接受监管,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教学计划有重大调整的需提前报备。

(3)考核申请: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前一周提交考核申请,协助考核部门做好考务安排。

(4)补贴申领: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可自行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者江苏智慧人社APP领取补贴。

(5)培训资料保管:培训机构要将培训组织和管理资料妥善保管五年,以备查验。培训组织资料包括培训教案、培训授课日志、学徒日志、课程试卷等;培训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培训台账、培训方案、培训日常检查记录、培训进度检查记录、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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