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强化规划引领,适应发展需求,切实做好我县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对2023-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反映。
联系人:季洁 联系电话:84108850
附件:滨海县2023-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第一批).xlsx
滨海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