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经成本调查,并结合周边县(市、区)民办中学收费情况,拟调整县京师实验学校收费标准。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7日,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结果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收到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提出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