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1963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9-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盐城宸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75万吨磷石膏路基材料以及120万吨磷石膏生态修复材料项目
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宸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75万吨磷石膏路基材料以及120万吨磷石膏生态修复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邮箱:qxl4227101@163.com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城宸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75万吨磷石膏路基材料以及120万吨磷石膏生态修复材料项目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全民创业园

建筑面积为4095.59平方米,购置搅拌机、筒仓、铲车、挖机、输送带等设备,新上年产275万吨磷石膏路基材料以及120万吨磷石膏生态修复材料项目

1. 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在车间内设置喷淋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原料堆放区拟采取加盖防风防尘布、喷淋装置、洒水降尘等污染防控措施,减少卸料、贮存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物料输送环节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物料转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同时对原料堆放区加盖防风防尘布,定期洒水降尘,减少物料转移、输送粉尘无组织排放量;成品装车采取运输车辆遮蔽布,同时在车间门窗处部分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减少装车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企业拟采取定时清扫厂区路面、设置洗车平台对车辆进出冲洗等措施,减少运输车辆扬尘无组织排放量;运输车辆尾气呈间断无组织排放,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主要为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水质标准要求;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海港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中八滩河,废水接管须执行滨海港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3.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收集尘、废布袋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收集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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