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9 16:10 来源: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在面试前,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6年10月8日(8:30-17:00,中午不休息),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组织人事股(港城路23号)。联系电话:0515-84198276。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由本人填写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三、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其中:

(1)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6年9月9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以及个人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岗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单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提供的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直接面试人员不再缴纳。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凡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

3.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4.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若通过复审的人数仍达到规定比例(即有同分人员),则不需递补;若不足相应比例,且还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则递补到相应比例。

附件:1.附件1 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附件2 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3.附件3 “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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