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建设,加快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集成落地,带动全县化肥减量增效水平整体提升,根据《2026年滨海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参建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县范围内遴选示范带动能力强、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积极性高的从事农作物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镇区领导高度重视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且建设参与度高,积极配合展示区建设工作。
2、申报项目区地块平整,交通便利,田容田貌好(“348”、“327”、“328”、海港大道沿线优先),与其它主体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果。(需附土地流转合同及工商注册手续)。
3、要配置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专用施肥机械,申报主体如配有2024年以来购置新机具,或与有新机具的农机合作组织签订施肥作业协议,评审时优选纳入项目示范区建设。
4、自愿接受县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站的技术指导和全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要求和技术规范,主动配合开展田间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
5、申报地块原则上不得与已享受其它同类型财政奖补的地块重叠。
三、建设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以镇(区、街道)为单元,遴选建立2个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其中粮食作物展示区总面积不少于1000亩(水稻不少于500亩、小麦不少于500亩),经济作物展示区总面积不少于100亩,补助标准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展示区内集成应用水稻侧深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氮肥施用强度较常规施肥削减1%以上。
四、建设要求
1、参建主体须在项目区显著位置按规范设置示范展示牌,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主体、示范技术、建设面积等内容,明确示范对比方案,直观展示示范效果。
2、严格按照项目技术要求落实各项施肥技术措施,承诺使用项目统一采购的物化产品和技术模式,规范开展施肥作业并留存全过程影像资料。
3、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肥料品种、施肥量、施肥时间、作物生长、产量等相关数据,建立完整的田间管理台账,按要求及时报送县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站。
4、参建主体报名时提交购机票据复印件,委托作业需提交购机票据复印件及与机械所有人签订的作业协议。
5、参建主体要确保作业机械上配有GPS面积测量仪和行车记录仪(施肥全程监控),并主动向耕管站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单位报备,接受第三方现场核查。如有作业面积和下达任务不符或施肥作业与标准不符的,将取消其施肥作业补助,同时作为农业项目实施失信主体,根据失信严重程度,对其申报相关专项资金项目予以限制。
五、遴选程序
请有申报意向的主体向所在镇(区、街道)提交本项目参建主体遴选申报书一式3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各镇(区、街道)初步筛选后于2026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县耕管站(水务大厦1807),联系人:倪卫东,联系电话:13912580301。
报名截止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赴各申报主体查看施肥机械配置情况,并依据示范效果、连片规模、交通条件、机械配置和申报时间等进行评审,确定参建主体、示范区面积和示范技术。
附件:
2026年滨海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参建主体遴选申报书.docx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