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8〕882号)文件要求,国电投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第三方评价机构江苏通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出具了国电投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2018-2023年度的评价报告。
现予以备案公示,公示期: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0日。联系电话0515-84190609。
滨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