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1768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6-08-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6年第3期)

为切实做好保障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7月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为县综合检测中心、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次抽检涉及调味品、饮料、冷冻饮品、糕点、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饼干、乳制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餐饮食品、农产品等17类重点食品共计557批次,其中不合格8批次。

二、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三、消费提示

秋季开学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金秋开学,学子返校,校园周边餐饮、零食消费进入高峰期。秋季昼夜温差大、天气干燥,食物易滋生细菌、发生变质,是食品安全隐患的高发季节。为守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特此发布秋季开学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全体师生及家长科学饮食、理性消费、安全避险。

谨慎选择就餐场所,守住外出饮食安全底线。师生在校外就餐时,务必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干净、公示信息齐全的正规餐饮店。优先选择明厨亮灶、卫生评级良好的门店,坚决远离校园周边无牌无证的流动摊贩、露天小吃摊。此类摊贩食材来源不明、加工环境简陋,餐具未彻底消毒,且油炸、烧烤、凉拌食品极易滋生致病菌,存在食物中毒隐患。就餐前需观察食材新鲜度,拒绝食用变色、异味、半生不熟的食物,餐后妥善保留消费凭证。

严把零食选购关口,杜绝问题食品流入校园。学生选购预包装食品、课间零食时,要坚持“看资质、查标签、辨品质”三原则。仔细查看食品外包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不购买过期、三无、山寨及标签残缺的食品。同时,远离高油、高糖、高盐的膨化食品、腌制零食,慎购散装自制糕点、无密封包装的卤味、果脯,这类食品保质期短,秋季温湿度适宜微生物繁殖,极易变质发霉。此外,不随意购买校园周边网红小众零食、来路不明的进口食品,规避食品安全风险。

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科学健康应对秋季气候。秋季气候干燥,学生应规律三餐、均衡膳食,切勿暴饮暴食,少吃生冷、辛辣、燥热食物,减少肠胃刺激。日常多饮用温水,多食用新鲜蔬果、蛋奶、杂粮等营养食材,提升身体素质。课间、放学后不扎堆食用零食,不混用、共用餐具,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同时,切忌空腹食用大量冷饮、冰品,避免引发肠胃痉挛、腹痛腹泻等不适,适配秋季身体养护需求。

增强维权防护意识,主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广大师生及家长需主动学习食品安全常识,提高风险辨别能力。若食用食品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需立即停止食用,及时就医,并保留好食品包装、消费票据、剩余食材等证据。一旦发现校园周边售卖问题食品、违规经营摊贩,可及时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依法维护自身

饮食安全和合法消费权益。

食品安全无小事,健康成长靠守护。希望全体师生、家长紧绷食品安全之弦,自觉规避饮食风险,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校园饮食环境,为新学期学习生活保驾护航。

附件1:7月合格信息表.xlsx

附件2:7月不合格信息.docx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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