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呈泰年产3000万个变频电机控制器主板及100万台变频器成品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建单位:江苏呈泰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南区电子信息产业园13号厂房1~4层
投资总额:20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周会荣 18620386977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达标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废水排口执行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
(2)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回流焊接废气、波峰焊接废气、清洁废气、涂覆及固化废气、灌胶固化废气、注塑废气、粉碎粉尘,回流焊接废气、波峰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清洁废气、涂覆及固化废气、灌胶固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粉碎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DA001有组织排放的废气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厂界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丙烯腈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向外50m形成的包络线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消声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桶、焊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毛刷、废包材、废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焊渣、废过滤材料、废包材、废塑料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给具有相应处置利用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毛刷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同时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云水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南湖路51号1号楼5层503A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77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