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普鑫特新材料科技滨海有限公司年产6万件塑料制品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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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普鑫特新材料科技滨海有限公司 | 年产6万件塑料制品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 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惠路10号 | 由于企业实际新增造粒工艺,且原环评报告中遗漏混合搅拌工序的产污环节,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加热熔融、挤出成型和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加热熔融、挤出成型工序和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收集+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建成后仅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滨海县宸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接管要求执行滨海县宸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尾水排入沙浦河。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网、熔融残渣、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包装桶、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滤网、熔融残渣、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布袋收集尘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收集后厂内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