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所需的滨海县2026年度重点企业废气、地下水及养殖尾水监测服务外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所需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STHJ202607001;
2.项目名称:滨海县2026年度重点企业废气、地下水及养殖尾水监测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人民币42万元。
5.采购需求:对滨海县2026年度重点企业废气、地下水及养殖尾水开展监督性监测服务,具体采购要求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7.服务标准:各项监测工作需严格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规范与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中标单位对自身有能力完成的项目内容,必须自主实施,严禁任何形式的分包;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分包,分包的检测参数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检测参数数量的5%,且供应商需在投标阶段提供分包比例的计算依据及详细说明。
5.中标单位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开展检测服务,承接本项目服务期间内不得同时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28日8时30分--2026年7月31日17时3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须知:本项目为邮箱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发送至2515310923@qq.com。
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先生、手机号码:1595020100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至邮箱2515310923@qq.com。
4.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出。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滨海县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9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2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2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先行支付总中标价30%的预付款,中标人需同步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将根据中标单位实际完成的任务量及提交的合格资料,支付剩余70%尾款。
2、采购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调整检测数量,最终按投标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3、合同最终价格实行按实结算。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本公告地址:
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index.html)。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委托人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468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18862088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950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