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滨海港镇卫生院委托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卫生院及17家卫生室3年的互联网数据通信服务项目,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卫生院及17家卫生室3年的互联网数据通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因工作需求,为确保我院及辖区内17家村卫生室的各项医疗服务与信息化工作得以平稳推进,满足各类业务的通信需求。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可满足我院及17家村卫生室的网络通信需求,提升基层诊疗服务效率和群众就医体验,助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落地,整体保障区域内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稳定运转,投入产出比符合基层医疗单位的服务需求预期。
2.招标内容:现采购互联网数据通信服务项目,服务需求为卫生院办公大楼一条100M互联网专线、一条语音专线;17家村卫生室各一条互联网专线和数据专线;电子政务 网、医保专线及药房专线各一条的网络通信服务。采购期限为三年,预算所需资金约28万元。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为卫生院提供固定宽带、数据专线、移动通信、语音电话、视频会议、WiFi覆盖等一体化通信服务;保障医疗业务网络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撑、故障处理、网络优化、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全流程服务。
3.项目地点:滨海县滨海港镇卫生院。
4.质量标准:合格。
5.预算金额(即限价):三年费用28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业务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该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整。投标时装袋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7月27日08:30至2026年7月30日17时整止。
2.领取地址:投标人凭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至盐城市解放南路凤凰文化广场3号楼802室或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3947506559@qq.com邮箱中,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陈女士。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给投标报名人。
3.联系人:陈女士,手机号码:13961917019。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6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2026年7月31日16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3号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开评标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接入语音专线、数据专线、互联网专线、移动光宽带等后,待验收结束后,在无问题运行的一个月后,甲方在次月5日前,将上一月的专线费用交纳给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申请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服务期内,单条专线每月累计中断超4小时,每超1小时扣该专线当月服务费10%;全年累计中断超48小时,采购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服务提供商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若服务提供商出现网络数据泄露、违规窃取医疗信息等情况,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损失,采购方可立即终止合同。若服务提供商未配合采购方完成网络调试、日常运维等工作,经三次催告仍未整改,采购方可扣当10%服务费,情节严重的提前终止合同。扣除的费用不再支付。
九、本项目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滨海港镇卫生院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40170911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17019
电子邮箱:39475065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