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人民医院所需的脊柱内窥镜大通道手术系统(含双通道UBE)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脊柱内窥镜大通道手术系统(含双通道UBE);
2.招标范围:脊柱内窥镜大通道手术系统(含双通道UBE)为一个包件。脊柱内窥镜用于对椎间盘突出症检查和治疗时的成像,脊柱内窥镜1套,等离子射频手术射频1套,UBE其他配套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项目预算价(即限价):29.8万元;
4.供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
5.项目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
6.质量标准:合格;
7.质保期:3年;
8.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设备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7日08:30至2026年7月24日17时30分00秒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本项目为邮箱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3947506559@qq.com。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陈女士、手机号码:15950200006)。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至邮箱3947506559@qq.com;。
4.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出。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滨海县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6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开评标室
六、付款方式
6.1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乙方须提供合同总价30%的即兑即付预付款银行保函)。签订合同时,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甲方可不支付预付款。
6.2按先服务后付费的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服务期三年结束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注:乙方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前,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以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该保函必须是无条件即付即兑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为签订合同后12个月,保函开具行必须为甲方指定行,且须完全符合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在签订合同前15日内提供银行保函,则视为乙方无条件放弃预付款,付款方式仍按照合同第八条款第2点中的付款方式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九、本公告地址: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委托人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人民医院
地 址:滨海县海滨大道299号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8051681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50200006
电子邮箱:3947506559@qq.com
滨海县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