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要求,我局公示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请主体 | 申请内容 | 公示时间 |
盐城市海兴水务有限公司 |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新滩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临时)位于滨海港工业园区内金光河与疏港路交汇处上游约135米(坐标E120°12′16.05″,N34°17′58.73″。),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处理规模5000吨/天,尾水排放量为3750吨/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A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30mg/L、氨氮≤1.5(3)mg/L、总氮≤10(12)mg/L、总磷≤0.3mg/L。 |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 |
附件: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新滩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临时)设置论证报告.pdf
联系人:戚原野;联系电话:0515-84223618、0515-89186797;地址:盐城市滨海县坎北街道港城路468号;邮编:224500。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