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第三方监督管理技术
服务项目补充文件二

发布日期:2026-07-13 15:39 来源: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文件中上传了两份投标函,取消招标文件79页“投标函”格式,使用招标文件中71页“投标函”格式,如下:

投标函

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货物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以    (日历天)(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实现工程目的。本工程以             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我方承诺已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及文件有关要求,我单位投标资格符合要求,不存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以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我方知晓,委托他人代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虚拟网卡或外置网卡、使用虚拟操作系统或虚拟电脑、使用公用网络或动态IP下载上传制作招投标文件,出现本标段或跨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IP 地址、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硬盘唯一标识@CUP@主板号)、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号雷同将会被系统记录。在数据筛查时发现,有可能会被记录不良行为以及受到行政处罚,影响公司信誉和后续投标。我方承诺独立投标,不与他人协商、不委托他人(不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在公司所在地使用专用网络、专用电脑、正版软件下载、制作、上传招投标文件。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自愿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手机号码:(必填)

日期:

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一、本单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自愿参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承诺”中没有“部分履行”或者“全部未履行”的有关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自愿使用信用承诺函作为免缴投标保证金证明,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风险。

如本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约定、本信用承诺函承诺或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1.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招标人书面通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我公司承诺自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以现金方式兑付。未如期兑付自愿接受以下处理,同意被列入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企业名单,并进行违反信用承诺行为信息记录公示。

如本单位在违反信用承诺行为信息记录公示期内,承诺不参加盐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否则视同投标或中标无效,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亦可拒绝本单位投标。如公示期满一年内,参与盐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均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除外),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如本单位未按承诺补缴现金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提起诉讼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申请费、差旅费等)由本单位承担,盐城市内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有权暂缓退付本单位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其他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协助法院执行。

承诺人(盖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日 期:

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