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1391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6-06-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八巨镇七巨支渠原木桩护坡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八巨镇七巨支渠原木桩护坡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八巨镇境内。

2.建设规模:滨海县八巨镇七巨支渠原木桩护坡工程,清淤长度约1350m,原木桩护坡约2700m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95万元。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发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发包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违法分包。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发包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发包,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如允许联合体承包时,承包人组建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6.项目部人员均为承包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注: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公开发包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7.承包人信誉要求: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7.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7.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7.4承包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发包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8.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8.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17:00止。

2.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邮箱和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1554918357@qq.com。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肖女士、手机号码:18252038009)。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2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滨海县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创客b栋2楼会议室

3.开标地点:滨海县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创客b栋2楼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80%;竣工验收满二年后按审定价结清余款。(如有扣款,扣款不再支付)。

八、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nhai.gov.cn/上发布。

九、承包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名  称: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财源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7013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明达北路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创客b栋201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方式:18252038009

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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