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1283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6-0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勤浩药业(盐城)有限公司年产口服片剂1.0亿片、口服胶囊剂1.0亿粒靶向抗肿瘤创新药临床及商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勤浩药业(盐城)有限公司年产口服片剂1.0亿片、口服胶囊剂1.0亿粒靶向抗肿瘤创新药临床及商业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邮箱:qxl4227101@163.com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勤浩药业(盐城)有限公司

年产口服片剂1.0亿片、口服胶囊剂1.0亿粒靶向抗肿瘤创新药临床及商业化生产基地项目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医药产业园时珍路8-1号4栋

企业现拟投资10000万元,购置干法制粒机、流化床、混合机、干整粒机等设备,建设年产口服片剂1.0亿片、口服胶囊剂1.0亿粒靶向抗肿瘤创新药临床及商业化生产基地项目

1.废气主要为干燥废气(颗粒物)及包衣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BIBO中高效HEPA过滤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车间外不低于15米的排风口排放;质检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化氢、甲醇、硫酸雾、氮氧化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处理废气(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经加盖封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干法制粒废气(颗粒物)、整粒废气(颗粒物)、混合废气(颗粒物)、压片废气(颗粒物)及胶囊填充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BIBO中高效HEPA过滤器”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内包装废气(非甲烷总烃)、危废暂存(臭气浓度)及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运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预处理,生产设备清洗废水、质检清洗废水及蒸汽冷凝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中和+混凝+生化+泥水分离+吸附过滤+消毒,处理规模2t/d)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滨海县宸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3.噪声主要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纸箱药品包装桶、质检废液、质检清洗废液、其他质检固废、污泥、废紫外灯管、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药粉、不合格品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维护单位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置,废纸箱收集后外售收集的药品包装桶、质检废液、质检清洗废液、其他质检固废、污泥、废紫外灯管、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废药粉、不合格品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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