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1263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5-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铭硕航防护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机床内防护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铭硕航防护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机床内防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邮箱:qxl4227101@163.com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铭硕航防护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年产30万件机床内防护项目

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周庄科技产业园9号

本项目租用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4386.34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新建“年产30万件机床内防护项目”

1. 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粉尘、机加工废气、喷砂粉尘、喷胶废气、硫化废气、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焊接烟尘、打印标识废气。其中打印标识废气仅做定性分析;喷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硫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喷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取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界牌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D标准后排入陆集河。

3. 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基座减振、日常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废砂、废橡胶、废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废橡胶由原厂家回收,其他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给具有相应处置利用能力的单位处置;漆渣、胶渣、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胶桶、废金属屑、废切削液、水帘柜机更换废液、喷枪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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