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48号、苏财综〔2000〕123号、苏价费〔2000〕22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周边地区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就你校住宿费和实习材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200元/生·学期,水、电费不另收。
二、实习材料费:80元/生·学期,对到外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不得收取。
三、本通知所列收费标准从2026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原在校生仍按原规定的标准执行。你单位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等工作。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海县教育局 滨海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