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坎北街道卫生院委托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坎北街道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坎北街道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坎北街道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为一个包件,服务内容包括卫生院的保安、保洁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3.项目地点:滨海县坎北街道卫生院。
4.质量标准:合格。
5.预算金额(即限价):二年预算费用34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时装袋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5月18日08:30至2026年05月21日17时整止。
2.领取地址:投标人凭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至盐城市解放南路凤凰文化广场3号楼802室;或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3947506559@qq.com邮箱中,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陈女士。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给投标报名人。
3.联系人:陈女士,手机号码:13961917019。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6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6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3号,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开评标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1.服务费按月考核、按月支付。招标人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投标人当月服务的考核,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
2.中标人应在收到合格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确认单复印件及与该月服务费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招标人在收到完整资料(确认单原件+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该月服务费。
备注:90分及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
80-89分为良好,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限期改进;
70-79分为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5%,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扣减10%;
60-69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10%,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60分以下为严重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20%,约谈负责人,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否决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火灾、触电致死、食物中毒、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被媒体负面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当月全额服务费并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工作人员泄密或操作不当引发严重后果的,考核定为不合格,其他违规违约行为视情扣除当月合同款。考核后扣除的款项不再另行支付(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坎北街道卫生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1320656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17019
电子邮箱:3947506559@qq.com
滨海县坎北街道卫生院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