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1160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6-05-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金陵国际大酒店一楼商铺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滨海金陵国际大酒店一楼商铺出租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租人为滨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以公开竞价方式公开交易滨海金陵国际大酒店一楼商铺出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下表:

招租标的

位置及面积

用途

租赁期

招租底价

(每年)

交易保证金

滨海金陵国际大酒店一楼商铺出租项目(一标段

滨海金陵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堂北侧商铺,建筑面积约70㎡,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

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参与黄、赌、毒等违法业务。

三年

6.5万元

1200

滨海金陵国际大酒店一楼商铺出租项目(二标段

滨海金陵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堂中间商铺,建筑面积约25㎡,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

只可作为滨海特色产品宣传窗口,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参与黄、赌、毒等违法业务。

三年

3.8万元

600

二、报名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合法有效证照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其他组织或依法取得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公民;

2.具有良好的信用且无类似竞价交易活动不良记录;

3.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应的支付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06:00时前(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02:30至06:00)。

2.报名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4楼3A06室),联系人:金工,电话:18751447113。

3.本次项目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各投标人参加竞价时将竞价保证金密封(备注标段号)带至竞价现场交招租人核验。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当场退还。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4.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2投标人为公民的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项目竞价时间:2026年05月15日15:00时。特别说明:按一年报价填报价格。

竞价地址:滨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滨海县朝阳路168号)。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nhai.gov.cn/上发布。

五、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意向受让人想进行现场踏勘的,联系人:胡经理,联系电话:17849166623,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4日,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项目地点: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六、公告相关要求

1.房屋租赁要求:

(1)投标人在租赁期间内自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承租期间一切安全和事故的责任,对于因此而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

(2)投标人如需对室内进行装修,方案在实施前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经向招标人备案后方可实施。投标人不得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原有用途,一切装修费用自理,不抵算房租。租期结束后,投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权益要求。

(3)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参与黄、赌、毒等违法业务。

(4)在租赁期间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对承租的资产不得转租、转借、分包,不得设定抵押、质押。

(5)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违法分包或以任何形式转包,如违反上述要求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2.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了解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影响投标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成交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投标人应当实地察看,咨询招标人。未实地察看或实地察看自行作出推理性的判断,不作为后期合同变更的依据。

3.定标方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招标人拒绝低于招租起始价的投标报价。

本项目中标原则为,投标报价不接受低于年租金起点价且唯一报价最高者中标。最高投标价为多人,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数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为1家及以上时,方可进行开标程序,等于或高于招租起始价的投标人为1家及以上时,方可定标。

4.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承租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租金每半年一交,承租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首期租金(半年租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下一期租金(半年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半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内交清,租期从交房日起计。该租金为招租人净得。所涉及水、电、气、网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注:承租人未按时付清租金的,招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5.资产管理租赁保证金

(1)本项目资产管理租赁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年租金的10%)。缴纳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资产管理租赁保证金必须从中标单位(中标人)帐户以转帐进帐单、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逾期不缴,在一个月以内的,承租人承担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的,视为乙方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的房屋。

(2)资产管理租赁保证金的返还:租约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6.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中标后放弃、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价款视为投标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滨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

(3)招标承租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承租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7.投标人报价应考虑的相关费用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

序号

标段号

现租户店名

代理费(元)

1

标段一

玛维莎商铺

5000

2

标段二

果老首乌商铺

3000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代为支付。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8.特别提醒:

(1)出租方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而引发的责任,不调整因此而产生的租金,投标人应当自行实地察看,咨询招标人。未实地察看或实地察看自行作出推理、判断,不作为后期合同变更的依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3)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房屋给乙方经营,乙方不得转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对所出租的房屋进行消防、安全、卫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特殊情况需收回房屋另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决定,并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权利及义务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自觉服从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负责承租房屋在承租期间的安全,配备消防安全器材用品,因安全问题及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经营期间保持店面整洁,实行门前三包。

乙方在店面装修时,书面同意后向甲方提出申请及装修方案,经书面同意后,方可按方案进行,施工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完成后,向甲方再次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验收后,方可经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续租的资产不得转租、转借、转包,不得设定抵押。

承租期间的水、电费、气、网、物业管理费等与租赁物相关费用以及维修改造水电设施、排水排污设施所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有需要计量计费的,招标人负责安装相应独立器具计量)。

乙方按约定期限给付甲方租金。

(5)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结束时,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装修费用及其它损失。乙方应当在租赁关系结束后一个月时间内搬走或拆除乙方自有的设施,但是不得破坏所租房原有状况,乙方不能按期搬离的,承租房内所有的财物视为乙方抛弃物,全部归甲方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主张。

(6)因政策变化、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以及城镇规划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按实结算。

三、如有其他异常情况,请各投标人及时联系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18751447113。



滨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1日

附(格式):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兹授权      同志在滨海金陵国际大酒店一楼商铺出租项目活动中,全权代理我单位参加竞价、结算、标的交接等全程活动,其行为我单位均予认可并由我单位承担责任。授权期限至招投标活动结束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码:                      

 

代理人手机号码:                          

 

            授权日期: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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