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5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5〕103号)、《关于印发<滨海县2025年稻谷补贴(收购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滨财建〔2025〕5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行申报,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现对拟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3日前向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
联系电话:0515——84108537
联系电话: 0515——84108096
滨海县财政局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