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0965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3-3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435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所需的滨海县435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所需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STHJ202603002;

2.项目名称:滨海县435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

5.采购需求:为确保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开展2026年度滨海县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51号)文件要求,聘请第三方完成滨海县435家企业化学物质的信息采集、审核、填报等工作。具体采购要求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6.服务期限:40天。

7.服务标准:各项监测工作需严格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规范与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31日8时30分--2026年04月07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须知:本项目为邮箱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发送至2515310923@qq.com。

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先生、手机号码:1595020100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至邮箱2515310923@qq.com。

4.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出。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滨海县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15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2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4月14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2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中标人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完成全部435家企业信息采集并通过阶段性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40%,全部调查表格通过省、市核查且提交完整成果后支付剩余合同价的30%(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本公告地址: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index.html)。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委托人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468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519510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95020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51951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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