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滨海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升级改造工程为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按采购人内控审批要求,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请潜在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10日9点00分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MZJC-2026-03-002
项目名称:滨海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设定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需求:滨海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升级改造工程位于滨海县育才西路266号阳光大厦北侧辅楼3楼,本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升级改造1个县级未成人保护中心面积约800㎡,拟设置多功能室、心理咨询室、图书阅览室、综合活动区、社工组织孵化室等功能区域的造型主题墙、造型柱、造型标语墙、造型装饰墙、复合地板铺贴、配套灯具管线等改造施工和配套设备及活动用品、家具采购安装。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对上述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磋商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磋商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磋商供应商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磋商供应商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当月前1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响应文件中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成交后签订施工合同时配备到位。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磋商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磋商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1223318426@qq.com;(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骆先生;联系方式:13270090666)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磋商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的电子邮箱发送,磋商供应商未及时收到磋商文件时,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未能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否则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水务大厦9楼滨海县民政局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滨海县港城路水务大厦9楼滨海县民政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本工程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磋商供应商如在磋商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
2.2磋商供应商递交无竞争力响应文件的。
3.磋商供应商存在串通、以他人名义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资格,造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失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争性磋商。
4.因磋商供应商的电脑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获取采购文件等出现问题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手机号码:0515-69032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1327009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13270090666
滨海县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