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项目应为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的、并已纳入2025年项目储备的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原则上可支持2025年1月1日以后至项目建设截止期间的建设内容,项目自立项起实施期一年,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8月31日完成建设和验收。
二、扶持内容
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引领型、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在精耕深耕细分领域,突出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的健康食品、功能食品、冻干食品、未来食品、功能物提取等领域,发展高附加值、深层次、全方位利用的精深加工,避免低端、低效、重复投资。具体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升级和“智改数转网联”、开展加工技术和加工产品创新(用于研发创新设备购置升级)等。
三、扶持标准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各级财政累计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省级财政资金不得与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重复支持同一建设内容。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征信报告。
2、申报程序。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申报主体根据要求提供申报资料,镇(区、街道)级审核通过后报县农业农村局(一式两份)。
3、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申报材料不完整或逾期均不予受理,联系人:掌道新,联系电话:0515-89169926。
4、相关说明。财政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用于上述“扶持内容”,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现代农业发展无关的其他支出。
附件:1.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滨海县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项目申报表
2.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滨海县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2日
附件1
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滨海县
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项目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本金或 出资总额(万元) | 主营业务(产品) | |||
是否申报过本年度财政扶持项目 | 财务是否建账 | |||
2025年度申请财政扶持项目基本情况 | ||||
申请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
项目建设地点 | 镇(区、街道) 村 组 | |||
项目开工时间 | 计划(已)竣工时间 | |||
建设内容及投资估 算(列至明细) | 详见实施方案 | |||
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镇级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滨海县
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工作任务名称:农产品加工提升
实施项目名称:
申报主体(盖章):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实施主体基本情况,明确项目实施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资金安排。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
建设单位 | 建设时间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省级 财政 | 主体 自筹 | ||
省级财政资金 建设内容 | 自筹资金 建设内容 | ||||||
合计 | |||||||
××××年××月-××月 | (具体描述项目实施单项工程) | (具体描述项目实施单项工程) |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2 | 质量指标 | |||
3 | 时效指标 | |||
4 | 成本指标 |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6 | 经济效益指标 | |||
7 | 生态效益指标 | |||
8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3
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
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待项目审计、验收时对照原项目批复及实施方案内容,如项目实施单位未按批复内容使用项目资金或未完成批复内容全部工作量的,视自动放弃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