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民养老〔2026〕2号)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26年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居家上门服务机构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参加遴选对象为依法登记设立,正常运营的企事业单位(含社会组织),需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养老服务能力,自愿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和第三方抽查。
二、遴选机构
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
三、遴选条件
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4)具备服务滨海县范围内符合条件老人的能力(团队工作人员明细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机构员工工资发放明细,机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四、相关要求
1. 需明确人员专门负责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且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使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民政政务”“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2. 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3. 养老服务机构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23日17:00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滨海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419号水务大厦民政局901),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ZJLNGZ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滨海县居家上门能服务企业遴选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过期本次遴选将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佐证材料,主要指机构服务人员应提供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情况。
(4)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5) 2024年以来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仅限于合同、团队工作人员明细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机构员工工资发放明细,机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6)《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7)《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8)《滨海县提供居家社区服务机构遴选价格备案表》(见附件3)。
(二)资质审核及公示
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公示,并与滨海县民政局签订委托协议。联系人:周明霞,联系电话:0515-69952605。
本公告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滨海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