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0892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6-03-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江苏旭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80万件医疗器械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80万件医疗器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承建单位:江苏旭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程庄路2号

投资总额:1200万元

联系人/电话:王本玉13801879618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新增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生产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研磨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池+混凝气浮+沉淀池”,处理能力为5t/h)预处理,综合废水满足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沙埔河。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抛光打磨工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烟、颗粒物。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自动砂带机产生的抛光打磨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砂轮机产生的抛光打磨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抛车产生的抛光打磨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人工砂带机产生的抛光打磨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处理后合并通过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抛丸机产生的抛光打磨废气(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单位边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要求。

本项目需以厂界为边界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空气功能下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采用适当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因此投产后不会使区域声环境功能下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边角料、毛刺碎屑、废氧化皮、残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及滤筒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毛刺碎屑、废氧化皮、残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及滤筒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云水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南路21号创佳产业园1号楼305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777897

附报告表:江苏旭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80万件医疗器械技改项目报告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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