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注销滨海县正兵鱼苗繁殖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编号:3-J-H-2013-001号)。
特此公告。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
序号 | 证照编号 | 持证者名称 | 持证者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分支机构 |
1 | 滨海县正兵鱼苗繁殖场 | 92320922MA1U5P6W15 | 臧正兵 | 无 |
| 索引号 | 1132092201437496XB/2026-00891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 发布机构 |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注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注销滨海县正兵鱼苗繁殖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编号:3-J-H-2013-001号)。
特此公告。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
序号 | 证照编号 | 持证者名称 | 持证者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分支机构 |
1 | 滨海县正兵鱼苗繁殖场 | 92320922MA1U5P6W15 | 臧正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