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5年,天场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确保行政决策、执法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一是全面梳理并公示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本镇实际,明确涉企、涉农行政行为的法律边界。二是逐步完善乡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涉及土地流转、乡村建设、民生项目等决策,均要经法制审核,必要时组织法律顾问、行业专家、村民代表论证。三是规范行政合同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村工程发包等合同均要经合法性审核,有效避免因合同漏洞引发纠纷。
(二)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依法开展市场监管、乡村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执法,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针对农村环境整治、农资市场监管、宅基地管理等执法场景,制定标准化执法流程,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今年以来,在岗执法人员均已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线上学习和30学时的线下培训,着重学习了行政执法主体、三项规定、涉农执法风险等业务知识,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共计完成了160学时的培训并通过考试。三是建立执法纠错机制,对执法不当、程序违规的行为及时整改,向当事人做好解释沟通,降低涉法信访风险。
(三)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整合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和村调委会等力量,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站式受理、重点化解土地纠纷、邻里矛盾、涉农经济纠纷等易发纠纷。二是针对本镇外出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建立线上调解渠道,方便异地当事人参与调解,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三是定期排查矛盾隐患,尤其是在环境整治、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中,提前介入化解潜在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本镇实际,利用机关例会、学校放学、农村集市、大党课学习等人员集中时机开展普法、学法活动,提升乡镇干部法治素养和群众法治意识。一是日常通过村村通广播、法治宣传栏、田间普法讲座、微信网格群组推送等形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民法典、土地管理、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镇开展法治集中学习2场,将依法行政纳入考评,要求党员干部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群体开展专项普法,在镇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进集市、进社区为农村老人讲解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养老维权等法律知识。
(五)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畅通监督渠道,对违法行政行为及时纠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对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二是定期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涉农补贴发放、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环节的合规性,形成自查报告并整改。三是落实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乡镇财政收支、重大项目进展、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按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4次集中学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深化理论武装效能。年初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年中进一步部署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天场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能力与资源不足,乡镇执法人员专业度不够高,多为兼职执法,且涉农、涉企执法场景复杂,配套的执法设备、经费保障不足,难以完全落实规范化执法要求。
(二)法治意识层面短板,少数干部仍有“重管理、轻法治”的思维,村民法治素养参差不齐,尤其老年群体、留守人员对法律认知浅,信访不信法的情况仍较常见。
(三)矛盾化解难度大,乡镇土地流转、宅基地纠纷、涉农经济纠纷等矛盾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且外出务工人员占比高,异地调解、取证难度大,易形成久拖不决的纠纷。
(四)乡土人情与法治执行的冲突,乡村熟人社会,执法、调解过程中易受人情关系干扰,影响法治规则的刚性执行。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执法能力培训,针对涉农执法、宅基地管理等高频场景开展案例式教学,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充分发挥专业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执法、决策前提供法律意见,降低执法风险。
(二)补齐法治意识层面短板,靶向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接地气”普法,利用方言版普法短视频、涉农法律漫画手册等,重点向老年群体、留守人员普及土地、维权、反诈等法律知识。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将依法行政纳入乡镇干部考评硬指标,建立“决策前学法、执法中用法、事后复盘评法”机制,对违规决策、执法的干部严肃追责。广泛传播法治典型案例,将依法化解纠纷、规范执法的典型案例,通过村广播、乡镇宣传栏宣传,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三)缓解矛盾化解难题,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建立“线上+线下”调解平台。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土地流转、宅基地等历史纠纷,组建由镇村干部、法律顾问、村民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分类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办结时限。组织开展“拉网式”矛盾排查,对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避免矛盾升级。
(四)调和乡土人情与法治执行的冲突,规范执法公开流程,将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全流程公开,通过政务平台、村公示栏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减少人情干预空间。发挥村规民约辅助作用,将法治要求融入村规民约,由村民议事会监督执行,既兼顾乡土人情,又守住法治底线。建立回避制度,执法、调解人员遇有亲属、邻里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确保执法、调解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