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013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6-02-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琴利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建单位:滨海琴利纺织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民营创业园金八滩大道南侧

投资总额:2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李功虎 18094331106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及厂区绿化,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织造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织造废水经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高效气浮+过滤+清水池,处理规模480m3/d。)处理后回用于喷水纺织工序,回用水执行《喷水织机行业中水回用水质要求》(T/JX001-2018)表1中高回用率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标准限值。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拆包、污水处理站及污泥暂存工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拆包废气(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及污泥暂存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加盖设施、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

本项目建成后以厂界为边界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空气功能下降。

(3)噪声

本项目施工噪声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采用适当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因此投产后不会使区域声环境功能下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废丝及不合格品、污泥、废滤料、废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丝及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给具有相应处置利用能力的单位处置;污泥、废滤料、废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云水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南路21号创佳产业园1号楼305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777897

附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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