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新能源压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邮箱:qxl4227101@163.com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54万吨新能源压块技改项目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华新村四组 | 现有项目通过自然晾干方式降低污泥含水率的效率较低,企业拟利用现有厂区空置区域,新上一台天然气加热炉,建设年产54万吨新能源压块技改项目 |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烘干废气(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废水排放量。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填料。其中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填料收集后外售。本项目固体废物的暂存和处置及日常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