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0824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2-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江苏海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海粮农业集团年产1.5万吨米糠油、60万吨大米项目(一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海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海粮农业集团年产1.5万吨米糠油、60万吨大米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邮箱:qxl4227101@163.com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海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粮农业集团年产1.5万吨米糠油、60万吨大米项目(一期

滨海县通榆镇民营创业园

目前海粮集团对该项目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建设投资90000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米糠油、60万吨大米项目(一期),一期项目建成后形成60万吨/年大米的产能

1.废气主要为卸料投料粉尘和大米加工粉尘,卸料投料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大米加工粉尘经负压抽风通过密闭管道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25m高排气筒DA002排气筒放。未收集的废气、路面扬尘和汽车尾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通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通榆五支渠并汇入张家河污水接管要求执行通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为大米加工杂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稻壳、米糠、碎米及米粞、异色米则作为副产品进行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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