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2103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6-10-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江苏盐电铸业有限公司年钝化加工100吨不锈钢铸件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盐电铸业有限公司年钝化加工100吨不锈钢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邮箱:qxl4227101@163.com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盐电铸业有限公司

年钝化加工100吨不锈钢铸件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产业园富强路1号

拟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厂区已建生产厂房内新建1条钝化生产线及配套污水处理站

1.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废气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钝化线冲洗废水采用“收集池+pH调节池+絮凝沉淀+中间池+砂滤碳滤+精滤+超滤+RO过滤+回用池”进行处理,尾水中总铬、总镍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标准限值,其余因子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水质标准,达标后回用于钝化冲洗工序,不外排。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施及辅助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车间隔声及选用振动小的设备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钝化槽液、槽渣、污水处理废过滤介质、污泥、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润滑油,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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