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2075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6-10-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恒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发包公告

一、公开发包条件 

滨海恒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恒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境内。

2.建设规模:滨海恒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坐落于坎北街道创业大厦十七层。装修建筑面积约1352.9㎡,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墙面、地面、顶面全屋装饰装修、室内水电管线改造、消防配套设施施工、各类办公功能区专项装修,同时涵盖办公家具采购、配套布设及安装调试,完整配套各类办公所需家具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预算价:297.73万元。

4.招标控制价:267.96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2年

6.工 期:60日历天

7.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邀约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发包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发包,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项目部人员均为承包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注: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公开发包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7.承包人信誉要求: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7.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7.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7.4承包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8.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四、邀约文件的获取(含图纸、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文件、工程量清单格式等,如有)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3日08:30时起至2026年10月29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需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如有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等,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的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盐城市滨海县人民南路龙泰御景湾1号商业楼202室获取邀约文件。纸质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未成功获取邀约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获取文件成功后,邀约文件将以纸质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邀约文件获取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应在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2.本工程的开标地点:滨海县县城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北侧开标室。

3.文件提交方式:密封(加盖公章)后开标现场提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方式。具体详见邀约文件。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整,具体要求详见邀约文件。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10%工程预付款的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一次性结清(均无息)(付款时,须提供税务足额发票)。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九、发包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nhai.gov.cn/上发布。

十、承包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恒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468号交通大厦17-18楼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3196668006 

监督部门:交控集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15-6811170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盛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人民南路龙泰御景湾1号商业楼202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012588222 

滨海恒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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