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本工程相关工艺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以满足2030年市场要求的设计年通过能力,并释放在建及已建设施的能力。本项目主要由码头上部工艺设施(卸料臂、返气臂等)、接收站工艺设施(卸料管线等)、码头水工结构等组成。码头上部工艺设施:建设4台16”的卸料臂、1台16”的返气臂及装卸料工艺相关的辅助设施等;接收站及栈桥工艺设施:新增1条28”BOG返气管线、1条46”卸料管线、8”保冷循环管线及相关管件、阀门、仪表等辅助设施;码头水工结构:建设液化天然气接卸泊位1个,可靠泊1.2万~21.7万m3LNG船舶,泊位长400m,新建1个工作平台,工作平台两侧共对称布置4个靠船墩。本项目总投资为82057万元,其中外汇588万美元。增量项目建设投资的30%为自有资金,项目增量自有资金23583万元,由股东按股比拨付解决,其中: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76%,资本金17923万元,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计划24个月竣工验收。
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由盐城智方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15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21〕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利益相关者对该项目实施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可与以下单位及人员联系:
稳评责任单位: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稳评实施单位:盐城智方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浩
联系电话:0515-88385669
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