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564户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市场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15-68982220)。
逾期无异议的,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备案信息采集表、信息公示卡)和许可证编号(备案编号)将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注销名单(2026年 第一期).xls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