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部署,切实履行文旅部门监管职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文旅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县文旅市场发展现状及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歌舞娱乐场所
(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
(四)旅行社
二、检查内容及依据
(一)检查内容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是否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2. 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曲库联接;每日凌展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是否营业;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
3. 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是否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除因法定节假日外,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游戏区;场所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
4.旅行社:是否具备申请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是否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擅自引进外商投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是否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营业执照的载明事项是否与许可证一致;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后,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三、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
按照区域划分,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
1.时间:全年
2.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旅行社
3.比例:100%覆盖
(二)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时期、特定领域或突出问题,如节假日旅游市场、暑期文化市场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时间:1月、4月、7月、8月
2.范围: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旅行社
3.比例:100%覆盖
(三)随机检查
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1.时间:6月、12月
2.范围: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旅行社
3.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总数的25%
(四)联合检查
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跨领域、综合性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1.时间:3月、9月
2.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3.方式: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
4.比例:重点领域100%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五个严禁:
1.严禁逐利检查;
2.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严禁任性处罚企业;
4.严禁下达检查指标;
5.严禁变相检查。
(二)八个不得:
1.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2.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3.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6.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
7.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
8.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滨海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