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1516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5-09-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正红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提升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正红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正红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提升改造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尖村卫生室彩钢瓦屋面内墙涂料修补,大港村卫生室彩钢瓦屋面内墙涂料修补,昧洋村卫生室内墙涂料,栾滩村卫生室屋面维修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需要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地点:滨海县正红镇。

5.工  期: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一年。

8.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48000.00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做出的决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结算时须提供税务发票。

注:(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处以经济处罚的,被扣除款项结算时不再支付。(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3)到付款期,如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而造成延误付款的,责任自负。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服务方。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8日8:30时至2025年10月09日17:00时止;

2.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至上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将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生成PDF发至1530710987@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如未通知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后,文件将以电子版文件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

4.获取询价文件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且招标人经批准同意,否则视其为不诚信投标,招标人将在以后的项目招标中拒绝其投标。

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3号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33336

代理机构: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17019

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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