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0937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6-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

2024年,滨海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扣“提升本质环境安全水平”核心目标,秉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原则,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本质治理能力,全链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筑牢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县城区

2024年,滨海县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中:

综合指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4,较上年下降6.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优良天数比例:县城区优良天数比例达85.8%,较上年提升3.9个百分点,在全省54个区县中,优良天数比例位列第12名。

细颗粒物(PM2.5)浓度: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3.8个百分点,在全省区县中位列第12名。

两项指标均优于盐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要求(PM2.5浓度≤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3.8%的要求)。

(二)镇、区(街道)

2024年,滨海县14个镇(区、街道)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具体表现为:

综合指数:范围在2.96~3.43之间,其中滨海港镇综合指数最低(环境质量最优),农业园区综合指数最高。

优良天数比例:介于83.3%~89.6%之间,其中界牌镇比例最低,滨海港镇比例最高。

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浓度介于(26~34)微克/立方米,其中滨海港镇浓度最低,农业园区浓度最高。

二、降尘量

(一)县城区

2024年,滨海县城区降尘量为1.82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下降23.8个百分点,达到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2.39吨/平方千米·30天)要求。

(二)镇(区、街道)

降尘量:14个镇(区、街道)降尘量介于1.83~1.88吨/平方公里·月,均低于设定目标;全区降尘量分布集中,极差仅0.05吨/平方公里·月。

同比变化:与上年相比,各镇(区、街道)降尘量均下降,其中农业园区降幅最大(29.1个百分点)。

三、降水量

2024年,滨海县采集到14次有效降水,降水pH值介于6.0~7.5(无量纲),降水年均值为6.39。依据相关质量目标(pH值不小于5.6的雨、雪或其他形式降水)判定,全县属于非酸雨发生区。

四、水环境质量

2024年,滨海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保持良好。

国考与省考断面:全县2个国考断面、6个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优Ⅲ比例100%,较上年保持稳定。

饮用水源地:1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废黄河东坎水源地)、1个备用饮用水源地(通榆河应急水源地)和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淤黄河八滩水源地、苏北灌溉总渠蔡桥水源地),全年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五、海洋环境

滨海县8个近岸海域国考监测点位数据显示:

2024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一类、二类)比例达79.2%,较上年持平,达到盐城市海水水质优良比例目标(≥75.6%)要求。

六、声环境质量

2024年,全县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区域噪声:覆盖县城区34.5平方千米的138个区域噪声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3分贝,较上年下降5.5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一般),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

功能区噪声:8个功能区昼间和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持平;

道路交通噪声:23个道路交通噪声测点(监测路段长57.53千米)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4.6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较好),各测点的等效声级介于58.4~69.1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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