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0966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6-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滨海县中医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滨海县中医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滨海县中医院

滨海县中医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滨海县向阳大道390号

利用已建住院楼等,对现有建设内容进行扩建,新增床位100张,门诊接待能力400人/天

1.本项目运营期污水站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病房产生的带病原生物的气溶胶、中医治疗废气、危废间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扩散。

2.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置达标后,后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接管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应标准,同时要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医院建筑室内噪声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病房、诊疗室室内允许噪声级。

4.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食堂废油交由专门机构处理处置,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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