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东坎镇环城路幼儿园、滨海县滨海港镇二罾幼儿园、滨海县新滩盐场幼儿园:
你们提出的《关于核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和周边地区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就各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滨海县东坎镇环城路幼儿园:300元/生·月。
2、滨海县滨海港镇二罾幼儿园:300元/生·月。
3、滨海县新滩盐场幼儿园:200元/生·月。
本批复自2025年秋学期新生入学起执行。请各园自觉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海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