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0872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5-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滨海县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建单位:滨海县水利局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东坎镇、界牌镇

投资总额:790万元

联系人/电话:牛志国 15751609750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行驶尾气。施工单位应按照防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各类施工机械的废气污染管控措施,通过设置围挡、施工场地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方式减轻施工期各类废气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相关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包括基坑排水、混凝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基坑排水保持2小时以上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当中去,不外排;混凝土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简易的沉淀池对其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产生的废弃砖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必须回收,遗弃的砂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废弃料除了部分当作地基垫层外,剩余部分应当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料场地;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经评价分析,本项目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且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江苏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环保大道278号1幢

联系人:唐志怀          联系电话:18861938670

附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附件.pdf

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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