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扩建含铜废水预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承担单位:盐城矽润半导体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南区
投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
联系人/电话:陈贵林13770128859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封、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过程产生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需以污水处理站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结合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仍以1#车间、上锡车间、污水处理站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废水。建成后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上锡线废水、芯片生产线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焊接水吸收废水、上锡碱吸收废水、吸收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上锡线废水经本项目扩建的含铜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为“pH调节池+电化学+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处理能力为240m3/d)与其他废水一同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锡参照执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1中标准限值;BOD5执行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其余因子执行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较严值。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及废包装桶、废检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及废包装桶、废检测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可行。
三、公示内容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四、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南京宇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体育场东商业区一层62286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62647986
附报告表全本:盐城矽润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