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宏翔年产5500万只家居产品收纳袋、300万只旅行收纳袋、150万只家居产品收纳箱、250万盒食品级密实袋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担单位:盐城市宏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民营创业园工业路31号
投资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
联系人/电话:孙海平15251046858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超声波焊接废气和热合废气。超声波焊接废气由于焊接面积小,升温时间短且迅速,因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很少,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次仅定性分析,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加强车间通风;热合废气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热合工序中除产生有机废气外,同时还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本项目产生的轻微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产生的恶臭气体浓度较低,在生产过程中无明显不适,仅定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同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9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通榆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通榆五支渠并汇入张家河。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塑料薄膜、布、皮革)、钢丝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劳保、废机油、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塑料薄膜、布、皮革)、钢丝边角料、不合格品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劳保、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示内容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四、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南京宇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体育场东商业区一层62286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62647986
附报告表全本:盐城宏翔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