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饲料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承担单位:江苏福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滨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投资总额:17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陈加成18762209493;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同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一并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清理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采用8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米高DA002至DA009排气筒排放;制粒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10排气筒排放;筛理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11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达标尾气通过15米高DA0013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清理、粉碎、制粒、筛理、包装工段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杂质、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树脂厂家回收。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有关规定,固废管理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县城雨润星雨华府2幢305室
联系人:陈胜将 联系电话/传真:18021881819
附报告表全本:福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