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0164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3-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源之曻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滨海县年产20GWh储能锂电池产业制造项目(一期10GWh)公示

项目名称:滨海县年产20GWh储能锂电池产业制造项目(一期10GWh)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盐城市源之曻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黄海新区滨海片区滨响大道南侧、海宝路西侧

投资总额:500000万元(一期300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嵇会13142822136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五个工作日止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清洗废气、焊接废气、清洁废气、食堂油烟和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清洗废气、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烟尘收集器收集进入滤筒除尘机处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清洁废气由于清洁擦拭范围较大且擦拭废气无法有效收集,因此清洁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需以生产厂房三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新滩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喷淋废水直接接管至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目前新滩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均未建成使用,在污水处理厂运行前,本项目不得生产。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NG电芯、废滤筒、废离型纸、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废焊渣、废弃物、废包装桶、废冷却液、废擦拭布、废酒精瓶和生活垃圾,其中NG电芯、废滤筒由厂家回收;废离型纸、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冷却液、废擦拭布、废酒精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集尘灰、废焊渣、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处置及日常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科城街道大数据产业园北区A28号

联系人:王荣靖

联系电话:15083109863

附报告表:盐城市源之曻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GWh储能锂电池产业制造项目(一期10GWh)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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